收藏本站 | RSS订阅爱体育自媒体

广告区域

广告区域

你现在的位置:首页 » 网络热点 » 正文
04月28日

ST富润(600070)收处罚事先告知书,股民索赔分析

作者 : admin | 分类 : 网络热点 | 超过 1 人围观 | 已有 0 人发表了看法

  2024年4月25日,600070ST富润(维权)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其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: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,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、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

  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

  暂定索赔条件:

  于2021年4月27日-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,并在2023年4月28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(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

 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。

  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

上一篇:欧派2023年“成绩单”公布 业绩“跑赢”行业增速
640*60广告位

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

发表评论

必填

选填

选填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
最近发表
标签列表